到案后,邵某起初试图狡辩,否认自己的盗窃行为。但在民警出示的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面前,其心理防线彻底崩溃,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。据交代,邵某近期因手头拮据萌生盗窃念头,自1月4日至4月24日期间,趁欧某清晨下班熟睡之际,多次通过人脸识别解锁其手机,先后21次窃取欧某手机内钱款,全部赃款均用于个人生活开销,累计涉案金额达27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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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7:54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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